广西南宁社保基数8100元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如下:
社保缴费比例
- 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20%,个人缴费比例为8%。
- 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7%(或法规调整后的比例),个人缴费比例为2%(加上固定的3元)。
-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5%,个人缴费比例为0.5%。
- 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7%(由公司全额承担)。
- 工伤保险:根据单位所属行业和风险等级确定缴费金额(由公司全额承担)。
- 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10%-300%的12%。
个人所得税计算
- 社保公积金扣除:
- 养老保险:8100 × 8% = 648元
- 医疗保险:8100 × 2% = 162元
- 失业保险:8100 × 0.5% = 40.5元
- 住房公积金(假设按12%计算):8100 × 12% = 972元
- 合计:648 + 162 + 40.5 + 972 = 1822.5元
-
应纳税所得额: 税前收入8100元 - 社保公积金1822.5元 - 个税起征点5000元 = 1277.5元
-
个人所得税计算: 根据税率表,1277.5元属于第一档税率(不超过36000元部分),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应缴个人所得税 = 1277.5 × 3% = 38.33元
-
实发工资: 8100 - 1822.5 - 38.33 = 6239.17元
广西南宁社保基数8100元的情况下,每月扣税约为38.33元,实发工资约为6239.1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