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中山,社保基数为7300元时,每月个人所得税的扣除金额需根据实际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关键影响因素包括社保缴费比例、专项附加扣除及个税起征点(5000元)。若仅按社保个人部分(约10.5%)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约为7300-766.5(社保)-5000=1533.5元,对应税率3%,个税约为46元。
具体计算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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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扣除:
- 养老保险8%(584元)、医疗保险2%(146元)、失业保险0.5%(36.5元),合计约766.5元。
- 公积金若按5%-12%缴纳(假设5%为365元),需额外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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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
- 公式:工资7300元 - 社保766.5元 - 起征点5000元 = 1533.5元(未考虑公积金及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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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适用:
- 1533.5元属于3%税率档,个税=1533.5×3%≈46元。若加上公积金扣除,应纳税所得额更低,个税可能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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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量影响:
- 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房贷等)可进一步减少应纳税额。例如,有1000元专项扣除时,个税降至16元(533.5×3%)。
总结
实际个税金额因公积金比例、专项附加扣除等差异而浮动。建议通过个税APP或公式(收入-社保-5000-专项扣除)×税率-速算扣除数精准计算。若仅按社保个人部分估算,月个税范围通常在0-46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