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东莞,社保基数为12000元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和社保费用的扣除情况如下:
- 1.社保费用扣除:养老保险:个人缴纳比例为8%,即12000元×8%=960元。医疗保险:个人缴纳比例为2%,即12000元×2%=240元。失业保险:个人缴纳比例为0.5%,即12000元×0.5%=60元。工伤保险:个人无需缴纳,由单位承担。生育保险:个人无需缴纳,由单位承担。住房公积金:假设个人缴纳比例为12%,即12000元×12%=1440元。
- 2.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社保费用总计:960元+240元+60元+1440元=2700元。应纳税所得额:12000元-2700元-5000元(个税起征点)=4300元。
- 3.个人所得税计算:根据中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430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个人所得税:4300元×10%-210元=220元。
- 4.总扣除费用:社保费用:2700元。个人所得税:220元。总扣除费用:2700元+220元=2920元。
- 5.实际到手工资:实际到手工资:12000元-2920元=9080元。
在社保基数为12000元的情况下,个人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和个人所得税总计为2920元,实际到手工资为9080元。需要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可能因地区和单位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变化,因此实际扣除金额可能会有所调整。社保基数每年可能会根据当地社会平均工资进行调整,建议定期关注相关政策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