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社保基数14300元属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较高缴费标准,介于基数下限4492元与上限27501元之间,适用于月工资收入达到该水平的参保人员,需按比例缴纳养老、医疗等社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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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定位与适用范围:14300元高于清远市2024-2025年度养老保险基数下限(4492元),但低于上限(27501元),适用于工资收入在此区间的企业职工。单位需按14%比例缴纳养老保险(约2002元/月),个人承担8%(约1144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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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险种缴费计算:医疗保险基数下限为4492元,若单位按6.5%、个人按2%计算,月缴额分别为291.98元和89.84元;失业保险按基数下限缴纳,单位与个人分别承担44.92元和22.46元。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单位全额缴纳,个人无需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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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差异:灵活就业者若选择14300元作为养老保险基数,需按20%比例全额自缴(约2860元/月),医疗保险按最低基数计算(约381.82元/月),总负担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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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性与调整:当前标准执行至2025年6月,每年7月可能调整基数上下限,建议通过“粤省事”平台或社保局官网查询实时数据。
提示:工资水平与社保基数直接挂钩,建议参保单位及个人依法如实申报,确保权益记录准确。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经济状况选择缴费档次,长远规划养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