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4月28日发布的信息,假设缴费年限为30年,缴费基数为13400元,在清远市退休时可以领取的养老金金额如下:
基础养老金计算
- 计算公式:基础养老金 =(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2 × 缴费年限 × 1%
- 数值代入:
- 假设2025年清远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175元(根据2023年数据推算)
-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8175元 × 13400元 / 8175元 = 13400元
- 计算结果:基础养老金 =(8175 + 13400)÷ 2 × 30 × 1% = 3393.75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计算
- 计算公式: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存额 ÷ 计发月数
- 数值代入:假设个人账户储存额为120000元,60岁退休计发月数为139个月
- 计算结果:个人账户养老金 = 120000 ÷ 139 ≈ 863元
过渡性养老金计算(假设适用)
- 计算公式:过渡性养老金 = 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同缴费指数 × 视同缴费年限 × 过渡系数
- 说明:由于未提供视同缴费年限,此处暂不计算
合计退休金
- 计算结果:合计退休金 = 基础养老金 + 个人账户养老金 ≈ 3393.75 + 863 = 4256.75元
请注意,以上计算基于假设条件,实际退休金金额可能会因具体缴费年限、缴费基数、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等因素有所不同。建议使用“粤省事”小程序或当地社保局提供的具体数据进行更准确的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