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社保基数7500元的职工,每月医保卡个人账户划入金额为150元(缴费基数×2%),由个人缴纳部分全额计入。 这一标准基于清远市职工医保政策,用人单位缴纳的医保费用全部进入统筹基金,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 医保缴费构成:清远职工医保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单位缴费比例为10%,个人为2%+3元。以7500元为基数计算,个人每月需缴纳153元(7500×2%+3元),其中150元进入医保卡个人账户,3元为额外固定费用。
- 政策调整影响:2022年9月起,清远执行医保门诊共济新规,单位缴纳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仅个人缴费的2%计入。此前划拨比例因年龄差异更高(如35岁以下为2.5%),改革后统一为2%。
- 账户使用范围:医保卡余额可用于支付本人及家属的医疗费用、购药、居民医保缴费等,但不可用于养生保健等非医疗支出。灵活就业人员若按8%比例参保(含单位应缴部分),则每月医保卡划入金额仍为缴费基数的2%。
提示:实际到账金额可能因缴费基数调整或政策变动略有差异,建议通过“粤税通”小程序实时查询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