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汕尾社保基数9300元属于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的缴费标准,根据《关于单位从业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办法(试行)》规定,该缴费基数适用于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涵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及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
1. 社保基数适用范围
- 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适用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仍在从业的劳动者、实习学生等特定人群。
- 其他险种: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其缴费基数上下限为4190元至26421元。
2. 缴费比例
-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与个人分别按缴费基数的16%和8%缴纳。
- 失业保险:单位与个人分别按缴费基数的0.7%和0.3%缴纳。
- 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比例由单位承担,具体比例根据行业风险类别确定。
3. 执行时间
- 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为2023社保年度的执行周期,9300元标准适用于此期间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
4. 政策依据
- 缴费基数调整依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和2023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23〕22号)。
总结
汕尾社保基数9300元主要适用于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其缴费比例和执行时间均需严格按照相关政策执行。建议参保人员或企业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缴费基数,确保权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