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肇庆,社保基数17300元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扣除金额需根据实际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关键影响因素包括:起征点5000元、三险一金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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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税前收入需先扣除社保个人缴纳部分(约10.5%,含养老8%、医疗2%、失业0.5%)及公积金(比例5%-12%),再减去起征点5000元和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房贷利息等)。例如:- 社保个人部分:17300×10.5%=1816.5元
- 公积金(按7%计算):17300×7%=1211元
- 应纳税所得额=17300-1816.5-1211-5000=9272.5元(未含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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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税率与速算扣除数
根据全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税率表:- 若9272.5元为月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税率3%,速算扣除数0元,则个税=9272.5×3%-0=278.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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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到手工资估算
扣除社保、公积金及个税后:- 总扣除额=1816.5+1211+278.18=3305.68元
- 到手工资≈17300-3305.68=13994.32元(未含专项附加扣除及其他扣除)。
提示:实际个税金额会因专项附加扣除、公积金比例差异而变化,建议通过个税APP或税务机关核算精准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