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江门,社保基数为10400元时,个人和单位需要缴纳的社保费用以及个人能享受到的社保待遇如下:
- 1.社保缴纳比例及费用计算:养老保险:个人缴纳8%,即832元;单位缴纳16%,即1664元。医疗保险:个人缴纳2%,即208元;单位缴纳5.5%,即572元。失业保险:个人缴纳0.2%,即20.8元;单位缴纳0.5%,即52元。工伤保险:个人不缴纳;单位缴纳0.2%,即20.8元。生育保险:个人不缴纳;单位缴纳0.8%,即83.2元。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单位各缴纳5%,即各520元。
- 2.个人社保待遇:养老保险:个人缴纳的832元将计入个人账户,用于未来养老金发放。养老金的具体金额取决于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累计金额。医疗保险:个人缴纳的208元用于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门诊、购药等医疗费用报销。单位缴纳部分用于社会统筹,提供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等。失业保险:个人缴纳的20.8元用于失业保险金领取资格,累计缴费满一年且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况下可以领取失业金。工伤保险:个人不需缴纳,但如发生工伤事故,可享受工伤医疗、康复及伤残待遇。生育保险:个人不需缴纳,但女性职工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及生育津贴。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单位各缴纳的520元全部计入个人公积金账户,可用于购房、租房、还贷等。
- 3.单位社保成本:单位为每位员工缴纳的社保费用总计为2402元,包括养老保险1664元、医疗保险572元、失业保险52元、工伤保险20.8元、生育保险83.2元。这部分费用由单位承担,不从员工工资中扣除。
- 4.社保基数调整的影响:社保基数10400元是根据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确定的,每年可能会有所调整。基数上调意味着个人和单位缴纳的社保费用都会增加,但相应的社保待遇也会提高。
- 5.其他福利:除了上述社保待遇外,缴纳社保的员工还可以享受一些社会福利,如生育津贴、失业救济金等。
在广东江门,社保基数为10400元时,个人和单位每月需缴纳的社保费用分别为个人1751.6元和单位2402元。个人不仅能享受到医疗、养老等基本保障,还能积累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相关支出。了解这些信息有助于员工更好地规划个人财务和保障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