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江门,社保基数10300元的情况下,每月个人所得税扣除金额约为300-500元,具体因五险一金缴纳比例、专项附加扣除等因素浮动。关键影响因素包括:五险一金个人部分(约10%-12%)、5000元起征点、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房贷等)。以下是详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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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一金扣除
以社保基数10300元计算,个人需缴纳:- 养老保险8%(824元)
- 医疗保险2%(206元)
- 失业保险0.2%(20.6元)
- 公积金5%-12%(按最低5%计算为515元)
合计每月约扣除1565.6元,实际到手工资为8734.4元(10300-15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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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起征点为5000元,应纳税所得额=8734.4-5000=3734.4元,适用3%税率,速算扣除数为0。
若无专项附加扣除,个税=3734.4×3%≈112元;若存在专项附加(如1000元/月),应纳税所得额降至2734.4元,个税仅82元。 -
浮动范围说明
- 公积金比例提高至12%,个税可能降至50元以下;
- 无专项扣除时,个税最高约112元;
- 实际扣除通常因企业缴纳标准差异,集中在300-500元区间。
总结:江门社保基数10300元时,个税扣除核心取决于五险一金比例和专项附加项,建议通过个税APP测算实际金额。合理利用专项扣除可显著减少税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