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佛山市社会保险政策,社保缴费基数18100元对应于 2017年佛山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即 18177元/月 。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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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标准
- 2017年佛山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6059元 ,其300%为 18177元 ,这是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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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
- 根据《社会保险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社保缴费基数上限通常为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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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场景
- 若某职工2017年月平均工资为 6059元 ,则其社保缴费基数为 18177元 ,单位和个人按比例缴纳社保费用。
18100元是2017年佛山城镇非私营单位月平均工资的300%,用于计算社保缴费基数及待遇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