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珠海,社保基数为17200元时,个人所得税的扣税金额主要取决于税率和各项扣除项。根据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和社保缴纳比例,税前收入为17200元的个人,扣除社保和各项专项附加扣除后,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约为 1500元至2000元 之间。
我们需要了解社保缴纳的具体比例。在珠海,社保缴纳比例大致如下:
- 养老保险:个人缴纳8%
- 医疗保险:个人缴纳2%
- 失业保险:个人缴纳0.5%
- 住房公积金:个人缴纳5%至12%,具体比例由个人和单位协商确定
假设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为12%,那么各项社保和公积金的总扣除金额为:
- 养老保险:17200 * 8% = 1376元
- 医疗保险:17200 * 2% = 344元
- 失业保险:17200 * 0.5% = 86元
- 住房公积金:17200 * 12% = 2064元
总计社保和公积金扣除金额为:1376 + 344 + 86 + 2064 = 3870元
接下来,我们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假设没有其他专项附加扣除:
- 应纳税所得额 = 17200 - 5000(基本减除费用) - 3870(社保和公积金) = 8330元
根据现行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8330元的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元:
- 应缴个人所得税 = 8330 * 10% - 252 = 581元
在没有其他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约为581元。加上社保和公积金的扣除,总扣款金额约为4451元。
如果考虑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税前扣除金额会增加,从而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例如,如果存在2000元的专项附加扣除:
- 应纳税所得额 = 8330 - 2000 = 6330元
此时,适用的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元:
- 应缴个人所得税 = 6330 * 10% - 252 = 381元
在存在专项附加扣除的情况下,个人所得税约为381元,总扣款金额约为4251元。
在广东珠海,社保基数为17200元的个人,扣除社保和公积金后,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在581元至381元之间,具体金额取决于是否有专项附加扣除。总体扣款金额大约在4451元至4251元之间。了解这些信息有助于个人更好地进行财务规划和税务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