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社保基数为10500元时的扣税情况需结合个人所得税计算规则确定。以下是详细的扣税计算步骤:
社保缴费情况
- 养老保险:个人缴纳比例为8%,以社保基数10500计算,个人每月需缴纳 10500×8% = 840 元。
- 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2%,则每月缴纳金额为 10500×2% = 210 元。
- 失业保险:个人缴纳比例为0.5%,每月缴纳 10500×0.5% = 52.5 元。
-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两项保险由单位全额缴纳,个人无需缴费。
个人社保总扣除: 840 + 210 + 52.5 = 1102.5 元。
个人所得税计算
- 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 = 月度收入 - 5000 元(起征点)- 专项扣除(社保等)- 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 计算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假设该职工没有专项附加扣除及其他扣除项目,其应纳税所得额为 10500 - 5000 - 1102.5 = 4397.5 元。适用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则该职工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4397.5×3% = 131.93 元。
请注意,以上计算仅供参考,实际扣税金额可能会因个人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等因素有所不同。建议通过个税APP或单位财务获取精准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