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娄底,如果社保基数为6900元,个人所得税的扣除将基于调整后的应税所得额,即扣除三险一金后的收入减去个税起征点(5000元)后计算。以下是扣税计算步骤:
社保缴费比例
-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 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
- 失业保险:单位0.5%,个人0.5%
-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由单位承担
扣税计算步骤
- 计算社保缴费金额:
- 养老保险:6900元 × 8% = 552元
- 医疗保险:6900元 × 2% = 138元
- 失业保险:6900元 × 0.5% = 34.5元
- 合计:552元 + 138元 + 34.5元 = 724.5元
-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月收入 - 社保缴费金额 - 个税起征点(5000元)
- 应纳税所得额 = 6900元 - 724.5元 - 5000元 = 1175.5元
- 计算个人所得税:
根据现行税率表,1175.5元属于第一档,适用3%的税率。
- 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1175.5元 × 3% = 35.27元
在湖南娄底,社保基数为6900元时,每月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约为 35.27元。请注意,以上计算仅供参考,实际扣税金额可能会因个人实际情况和政策调整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