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2元
根据2024年湖南省社保基数及个税计算规则,月工资8300元在扣除社保后,个税计算如下:
一、扣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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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征点 :5000元(固定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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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费用 (以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为基数):8300元 × 60% = 49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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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扣除 (假设无专项附加扣除)
二、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 - 起征点 - 社保费用
应纳税所得额 = 8300元 - 5000元 - 4980元 = -1680元
(结果为负数,说明无需缴纳个税)
三、结论
在扣除社保后,月工资8300元未达到个税起征点,且扣除项后应纳税所得额为负,因此 无需缴纳个税 。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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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存在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住房贷款等),需在起征点基础上进一步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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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到手工资 = 8300元 - 5000元 - 4980元 = -1680元 ,建议与单位确认社保基数及扣除项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