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湖南株洲社保基数为6800元时,扣除五险一金后的应纳税所得额为6800元-5000元(起征点)-社保及公积金(假设为1800元),即1000元。根据税率表,1000元适用3%的税率,因此应纳税额为1000×3%=30元。但实际扣税54元,可能是由于以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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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及公积金比例不同:不同城市社保及公积金比例可能不同,若扣除项中包含较高比例的社保或公积金,应纳税所得额会更低,从而降低税额。例如,若扣除项为6800-5000-1500(社保及公积金),则应纳税所得额为0,无需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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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附加扣除:若存在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附加扣除,可进一步降低应纳税所得额。例如,若扣除项为6800-5000-1500-2000(专项附加扣除),则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元,无需缴税。
建议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计算应纳税额,或咨询当地税务机关确认具体扣除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