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2023年医保报销政策主要调整了医保划入标准、门诊报销待遇及特殊疾病门诊管理,具体如下:
一、医保划入标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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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岗职工
- 个人缴费基数2%计入医保账户,单位缴费全额划入统筹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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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
- 定额划入120元/月,高于北京(100-110元)、天津(40-50元)等地区。
二、门诊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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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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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300元,封顶线≤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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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报销比例60%,退休人员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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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疾病门诊
- 肾衰竭透析治疗:统筹支付90%,个人自付10%;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统筹支付80%,个人自付20%。
三、特殊疾病门诊管理
- 支持同时申办多个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在单一病种基础上增加500元。
四、政策覆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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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职工医保 :门诊费用纳入统筹,个人账户可家庭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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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起付线、封顶线及报销比例由各地结合实际情况确定,2023年人均财政补助640元,个人缴费380元。
五、动态调整机制
- 起付线、封顶线及报销比例可根据基金运行情况每年调整,仅限本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