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医保乙类药品报销比例普遍为75%-90%,具体比例因参保类型(职工/居民)、就医场景(门诊/住院)及医院等级而异,其中乙类药品需个人先行自付10%后再按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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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乙类报销标准
在职职工住院治疗中,乙类药品报销比例为75%(退休人员为80%),门诊慢特病按病种限额内报销70%(个人先付10%)。大病保险对乙类药品统一按75%比例报销,年度最高支付限额5万元。 -
城乡居民医保乙类报销规则
住院治疗时,乙类药品需个人承担10%后,剩余费用按医院等级报销:一级医院80%、二级75%、三级70%。门诊慢特病同样执行“先自付10%再报70%”的政策,年度限额依病种而定。 -
特殊场景与药品差异
抗癌药等特殊乙类药品(如17种纳入医保的抗癌药)报销比例可能更高,但需满足特定条件。异地就医未备案的,报销比例降低2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报销比例额外提高5个百分点。
提示:乙类药品报销需符合医保目录范围,建议参保前确认药品类别及最新政策,合理选择医疗机构以优化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