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机构级别和参保人群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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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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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统一报销比例:60%(无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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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年度内门诊费用可报销60%,高血压最高260元/次,糖尿病最高36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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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人群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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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儿童:三级医院55%,二级60%,一级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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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老人:三级医院50%,二级60%,一级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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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居民:三级医院50%,二级55%,一级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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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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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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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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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起付线300元,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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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无起付线,报销比例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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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体保障
- 五保户、优抚对象、低保户等特殊病种不设起付线,住院报补封顶线8万元。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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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最高报销限额 :普通门诊700元,住院根据医院级别不同有所差异(如三级医院最高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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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4年灵璧县持续推进“待遇找人,服务下沉”,优化基层医疗机构报销效率。
以上信息综合自2009年及2024年最新政策文件,具体执行以当年官方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