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费用等级及政策调整存在差异,具体如下:
一、门诊、急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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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急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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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1800元,报销比例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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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下退休人员1300元起,报销比例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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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1300元起,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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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病
- 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最高80%。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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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与分段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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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根据医院级别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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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650元起付,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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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50元起付,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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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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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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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万元以下部分按95%报销,超过4万元部分按9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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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优惠
- 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住院费用超过4万元时,报销比例达95%。
三、大病医疗保险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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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累计个人负担超过1.8万元时启动大病保险,分段报销比例6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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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分段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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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万-5.8万元按60%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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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万-8万元按65%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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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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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统筹年度支付限额为500元,村卫生室20元起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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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保残疾人住院报销比例上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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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中断缴费1年以上将降低报销比例(1年90%、2年80%)。
以上政策综合了2018-2024年期间多次调整结果,具体执行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