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泉州市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限为22164元,下限为4433元,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不低于4433元,单位与个人按比例分担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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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范围
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准,但不得高于22164元或低于4433元。工资超上限或不足下限的,分别按上限或下限基数计算。 -
缴费比例与分担
- 单位缴纳:按职工月工资总额的7.5%缴费;
- 个人缴纳:按工资总额的2%由单位代扣代缴;
- 灵活就业人员:费率9.5%,基数不低于443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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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执行时间
新标准自2024年7月1日起实施,与福建省统一政策同步,确保医保基金收支平衡。
提示:缴费基数直接影响医保待遇,建议通过泉州政务平台或税务渠道核实个人缴费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