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城乡医保报销范围和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医疗机构级别及医疗费用等因素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城乡居民医保(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
报销比例
-
门诊 :村卫生室60%、镇卫生院40%、二级医院30%、三级医院20%
-
住院 :三级医院30%-80%、二级医院40%-85%、一级医院60%-82%
-
特殊群体 :70周岁以上老年人、学生及儿童(18万元以下)三级医院50%-65%、二级医院60%-65%、一级医院65%
-
-
起付线标准
- 不同级别医疗机构起付线差异较大,例如三级医院500-1000元、二级医院300-700元、一级医院无起付线
-
报销限额
- 门诊处方药费、检查费、手术费及住院护理费用均有明确限额,例如村卫生室处方药10元/次、镇卫生院50元/次、二级医院50元/次等
-
大病报销
- 对尿毒症门诊、肿瘤门诊放疗化疗等重大疾病,每年补偿最高1.1万元
二、职工医保
-
报销比例
-
门诊:普通门诊5%、门诊慢性病8%、门诊特殊病30%
-
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报销75%
-
-
起付线与封顶线
- 起付线为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封顶线为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2倍
三、其他说明
-
异地就医 :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报销比例根据参保地政策确定,通常低于本地就医比例
-
二次报销 :个人自付部分超过当地城乡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一定额度后,可申请二次报销
-
门诊报销范围 :包括社保药品目录药费、辅助检查(单次200元限额)、手术费(最高1000元)及护理费用
以上信息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政策,具体执行以当地医保部门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