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85%
合肥市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医疗级别和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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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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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院 :起付线200元,报销比例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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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院 :起付线500元,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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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院 :起付线700元,报销比例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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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属三级医院 :起付线1000元,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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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县(市)三级及以下医院 :起付线增加1倍,报销比例分别降低10%-1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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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抢救、传染病、恶性肿瘤及转诊患者 :起付线和报销比例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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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病种付费住院待遇
- 不设起付线,按病种分值付费,具体比例由医保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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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间病房待遇
- 执行与住院相同的医保待遇
二、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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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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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发生的门诊费用,按60%比例报销,单次最高支付50元,年度累计15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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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按80%比例支付,单次最高20元,年度累计1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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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额普通门诊
- 在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大额门诊费用,按60%比例报销,年度累计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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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性病门诊(慢特病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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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种慢性病患者可申请认定,门诊费用按60%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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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纳入慢特病的“两病”患者(如高血压、糖尿病)在基层门诊用药可享360元/年、480元/年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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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特殊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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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差异较大,部分病种(如恶性肿瘤放化疗)有专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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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报销限额 :普通住院累计30万元,大病保险起付线1.5万元后按60%-85%比例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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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学生及未成年人 :一级医院起付线100元,报销比例90%
以上政策综合了2023-2025年最新调整,具体执行以医保部门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