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元
根据2018年个人所得税改革后的税率表,湖北荆门社保基数6700元每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51元 。具体计算如下:
一、基础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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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
6700元(月工资) - 5000元(起征点) = 1700元
根据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减除费用5000元为起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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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税率
1700元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中的“3000-12000元”区间,适用税率为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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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算扣除数
对应3%税率的速算扣除数为 21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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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应纳税额
计算公式:
$$1700 \times 3% - 210 = 51 - 210 = -159 \text{元}$$由于计算结果为负数,说明无需缴税。
二、考虑社保扣除后的实际税额
若扣除个人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后,应纳税所得额仍为正数,则需进一步计算。但根据搜索结果中的信息,6700元为税前工资,通常社保和公积金占工资的比例在8%-12%之间,扣除后应纳税所得额仍可能低于起征点。
结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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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应纳税额 :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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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应纳税额 :51元/月 × 12月 = 612元
建议实际申报时,结合个人社保缴纳比例确认最终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