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
根据河南省医保政策,乙类医保报销比例根据参保类型和医疗级别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省直医保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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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职工
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 85% (原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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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职工
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达到 90% (原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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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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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类药品和乙类诊疗项目的个人首付比例统一下调5%,部分项目下调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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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床位费报销标准由11元提高到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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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市医保报销比例(以郑州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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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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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首次住院900元,第二次450元(同病二次住院起付金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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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88%,退休职工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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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床位费25元/床/日,年度统筹最高报销15万元,超出部分纳入大额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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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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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省级医院2000元,14周岁以下及年度第二次住院起付线减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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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分段报销,2000-8000元部分55%,8000元以上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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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年度统筹最高报销15万元,大额医疗保险最高支付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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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诊慢性病报销
门诊慢性病患者可享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但需分别开具处方结算,且住院期间不得同时使用门诊统筹待遇。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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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通过医保系统直接结算的门诊费用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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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额度和比例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以上信息综合了2019-2023年的政策调整,2025年政策可能存在进一步优化,建议通过河南省医疗保障官网或12333热线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