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城镇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根据医院等级和参保人群不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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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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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2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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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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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所有参保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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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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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5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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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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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所有参保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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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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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标准:12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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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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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所有参保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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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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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累计减免 :同一年度多次住院的,从第二次起起付线递减100元,直至为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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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补充保险 :自付2万-3万元部分按50%报销,3万-4万元按60%报销,最高支付限额9.8万元,累计最高15.8万元。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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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比例适用于门诊特定项目及住院费用,门诊慢性病需先自付550元起付标准,统筹支付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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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支付限额每年递增5000元,但不超过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