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600元
根据2025年贵州省城乡居民医保政策,门诊统筹报销标准如下:
一、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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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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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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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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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及未定级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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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医疗机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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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支付限额
- 全省统一标准为500-600元,具体额度由统筹区政策规定,部分区域可能更高。 - 若年度基金支付限额高于600元(如部分区域统一标准),则按实际限额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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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 不设起付线,参保人即可享受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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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范围
- 覆盖全省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包括跨统筹区及跨县(市、区、特区)就医。
二、其他相关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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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次均费用限制 :取消日均/月均统筹基金报销金额限制,参保人无需备案即可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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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2023年10月起,产前检查费用(600元)纳入报销范围,与普通门诊统筹额度合并报销,总限额1100-1200元。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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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报销额度可能因地区政策差异略有不同,建议通过医保部门或“贵州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当地最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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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同时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可享受“两病”门诊报销(基层90%、二级80%、三级70%)及慢特病门诊报销(最高10000元)等额外待遇。
以上信息综合了医保政策文件及权威平台数据,确保准确性和时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