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湖北省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情况,潜江市(荆州市代管)目前执行 第三档 社保缴费标准。具体如下:
第三档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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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月标准 :68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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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基数上限 :204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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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基数下限 :4007元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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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江市自2024年1月1日起调整至第三档,与孝感市、黄冈市等8个城市统一执行该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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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个人缴费基数超过上限20415元,将按上限核定;低于下限4007元则按下限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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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档次下,单位和个人全年社保缴费金额相对较高,但各地档位间差异不大。
特别说明:
- 灵活就业人员若选择8700元作为缴费基数,需注意该数值可能超过当地上限(如潜江为20415元),需确认当地政策对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档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