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元
根据2018年社保改革后,湖北恩施地区社保基数为5500元时,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情况如下:
一、基础计算
-
应纳税所得额
月工资5500元,扣除起征点5000元后,应纳税所得额为: $$5500 - 5000 = 500 \text{元}$$
(注:起征点为每年60000元,即5000元/月×12月)
-
适用税率
根据税率表,500元属于“不超过1500元”档,适用3%税率
-
月纳税额
计算公式为:
$$500 \times 3% - 0 = 15 \text{元}$$(注:暂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社保和公积金)
二、年总纳税额
若按上述计算持续12个月,年总纳税额为:
$$15 \text{元/月} \times 12 \text{月} = 180 \text{元}$$
平均每月纳税额仍为15元
三、注意事项
-
专项附加扣除
若存在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可进一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从而降低纳税额。
-
社保与公积金
专项扣除仅针对工资薪金所得,社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和公积金不参与个税计算,但会从应发工资中扣除。
-
政策时效性
以上计算基于2024年最新政策,未来若税率调整,需以最新规定为准。
在社保基数5500元的情况下,每月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15元 ,但实际到手工资为: $$5500 - 5000 - 15 - 社保公积金 = 5385 \text{元}$$
(注:社保公积金具体金额需根据单位实际缴纳比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