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社保基数20300元个人扣多少?
根据湖北省2024年度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咸宁市属于第三档,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标准为6805元,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0415元。由于20300元超过了咸宁市的个人缴费基数上限20415元,所以应按上限20415元来计算个人扣缴金额。
咸宁市社保缴费比例
- 养老保险:单位缴纳19%,个人缴纳8%。
- 医疗保险:单位缴纳10%,个人缴纳2%。
- 失业保险:单位缴纳0.8%,个人缴纳0.2%。
-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单位全额缴纳,个人无需缴纳。
个人扣缴金额计算
根据上述比例,个人需缴纳的社保费用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 养老保险:20415元 × 8% = 1633.2元
- 医疗保险:20415元 × 2% = 408.3元
- 失业保险:20415元 × 0.2% = 40.83元
将以上三项相加,得到个人需缴纳的社保费用总额: 1633.2元 + 408.3元 + 40.83元 = 2082.33元
当社保基数为20300元(按上限20415元计算)时,个人需扣缴的社保费用为2082.33元。
总结
在湖北咸宁,当社保基数为20300元时,由于超过了个人缴费基数上限,实际按20415元计算,个人需扣缴的社保费用为2082.33元。这个金额包括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