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参保六类人员是指根据户籍、就业状态及政策规定划分的六种特殊参保群体,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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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户籍重度残疾人、精神智力残疾人、刑满释放人员、退役士兵
当年度新迁入本市户籍人员、中途转入本市就读学生、已办理医保中止手续的本市户籍城乡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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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优秀企业家人才及高级技师直系亲属
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享受特殊参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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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户籍新生儿或居住新生儿
出生后6个月内参保的新生儿,可一次性缴纳当年剩余月份费用,出生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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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监测对象
收入型或支出型医疗救助对象,按当年缴费标准一次性参保,无待遇等待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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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活就业人员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等,可选择职工医保或户籍/居住地城乡居民医保,但同一时期只能参加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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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人员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单位代缴医保,期满后可自主选择职工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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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类别人群参保政策存在差异,如新生儿、特困人员等可免等待期,灵活就业人员需注意参保类型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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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政策以当地医保部门规定为准,建议咨询当地医保机构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