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社保基数6700元属于当地2023年度的第二档标准,对应缴费上限19500元、下限3800元,适用于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社保缴纳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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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标准划分依据
湖北省将各地社保缴费基数分为三档,十堰与黄石、襄阳等城市同属第二档,月标准为6500元。6700元的个人缴费基数处于该档范围内,表明十堰参保人的工资水平或申报标准高于基数下限(3800元),但未超过上限(19500元)。 -
对参保人的实际影响
- 企业职工:单位按6700元的比例缴纳养老、医疗等社保费用,个人承担部分同样以此基数计算。例如,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8%,则月缴536元。
- 灵活就业人员:可在3800元至19500元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6700元属于中等偏上水平,缴费金额高于最低档但享受的社保待遇相应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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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全省其他地区的对比
十堰的第二档标准低于武汉(第一档7040元),但高于荆州、孝感等第三档城市(6300元),反映省内经济发展和收入水平的差异。
总结:6700元的基数符合十堰现行政策,参保人可根据自身收入选择是否调整申报标准,建议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或社保局窗口查询实时缴费比例与待遇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