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武汉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8%,医疗保险个人缴纳比例为2%+7元大病保险,失业保险个人缴纳比例为0.3%。以下是各项保险的个人缴费金额计算:
养老保险
- 缴费基数:17300元
- 缴费比例:8%
- 个人缴费金额:17300 × 8% = 1384元
医疗保险
- 缴费基数:17300元
- 缴费比例:2% + 7元大病保险
- 个人缴费金额:(17300 × 2%) + 7 = 346 + 7 = 353元
失业保险
- 缴费基数:17300元
- 缴费比例:0.3%
- 个人缴费金额:17300 × 0.3% = 51.9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中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包括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依法确定扣除后的余额。个人所得税的计税基础是在扣除五险一金之后的工资。具体计算方法为: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起征点(5000元)。
若您的月薪为17300元,扣除社保费用(养老保险1384元,医疗保险353元,失业保险51.9元)后,应纳税所得额为15511.1元。根据个税税率表,该金额适用于10%的税率,速算扣除数为210元。您需缴纳的个税为:15511.1 × 10% - 210 = 1341.1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