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执业证、劳动合同等
医保医师备案所需材料根据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主要分为基础材料和特殊情形两类:
一、基础备案材料(通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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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件
医师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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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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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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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执业证(工作单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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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
与聘用医疗机构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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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要求
2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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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张贴在《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和《医师资格证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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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张背面标注姓名、科室、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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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情形补充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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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非转诊转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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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住地居住证/房产证/工商营业执照(灵活就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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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派遣人员提供单位派遣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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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城乡居民/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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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户籍所在地居住提供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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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有房产提供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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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靠异地亲属提供亲属关系证明及居住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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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长期工作备案(如珠海、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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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工作或学习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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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或《就业创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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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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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城市对材料要求可能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如珠海市、南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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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要求 :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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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 :所有材料需与《医师执业注册信息》保持一致。
以上材料需按当地最新政策准备,若材料不齐全可能影响备案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