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2月发布的最新政策,湖北省(含武汉市)社保缴费基数标准如下:
一、武汉市及省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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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月标准 :748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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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基数上限 :2246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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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基数下限 :4494元
二、其他地区分档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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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档 (月标准7489元):武汉市及省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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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 (月标准6948元):黄石、十堰、襄阳、宜昌、荆门、随州、恩施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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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 (月标准6805元):荆州、鄂州、孝感、黄冈、咸宁、仙桃、天门、潜江、神农架林区
关于13500元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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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数值 高于武汉市及省直单位的上限22467元 ,同时 也高于其他分档地区的上下限 。 13500元不符合2025年湖北社保缴费基数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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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或个人尝试以13500元作为缴费基数,可能面临以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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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费比例超标 :单位缴费比例通常为8%-12%,以7489元为基数计算时,单位缴费额为5991.2元至9086.8元;若以13500元为基数,单位缴费额将显著增加至10842元至16200元,可能触发社保部门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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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比例异常 :个人缴费比例一般为8%,以13500元为基数时,个人月缴费额为1080元,可能引发缴费异常预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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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单位应按照政策规定的基数范围申报,避免因基数异常导致缴费调整或处罚。若需调整缴费基数,需向当地社保部门咨询最新政策并提交合法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