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武汉,社保基数为 12900 元时,扣税情况需综合多项因素计算。假设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及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项目,仅考虑社保和基本减除费用,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约为 439 元。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 社保个人缴纳部分:
- 养老保险:个人承担比例 8%,12900×8%=1032 元。
-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比例 2%,12900×2%=258 元。
- 失业保险:个人承担比例 1%,12900×1%=129 元。
-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个人无需缴纳。
- 社保个人缴纳部分总计:1032+258+129=1419 元。
- 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 月度收入 - 5000 元 - 专项扣除。这里月度收入以社保基数 12900 元计,专项扣除即社保个人缴纳的 1419 元,所以应纳税所得额 = 12900-5000-1419=6481 元。
- 个人所得税计算:根据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应纳税所得额 6481 元对应的税率为 10%,速算扣除数为 210 元。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即 6481×10%-210=438.1 元,约为 439 元。
需注意,实际扣税可能因个人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及其他依法确定的扣除项目不同而有差异 。若存在这些扣除项目,应纳税所得额会相应减少,从而影响最终扣税金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