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医保临时外出报销比例根据就医类型和参保类型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报销比例标准
- 职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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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转诊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住院政策内费用医保支付比例较市内同级别机构下降20个百分点(如三级医院由75%降至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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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参保满6个月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备案的职工,政策外费用超过6万元部分按10%报销。
- 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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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转诊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住院政策内费用医保支付比例较市内同级别机构下降20个百分点(如三级医院由75%降至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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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的费用按10%报销。
二、起付线与报销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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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 :政策内费用1.5万元(2023年参保人调整为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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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累计报销限额 :100万元。
三、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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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诊要求 :自主转诊(非急诊且未经医院转诊)的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有效期不变;2025年1月1日后新入院病人报销比例较江阴同级医院下降2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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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殊病 :门诊特殊病用药(国谈药等)经医保单独支付后,个人自付部分按55%报销。
四、不纳入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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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转诊规定或自行到市外就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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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长期异地就医后未备案的就医地费用。
以上政策适用于2022年12月1日及以后在惠州行政区域内就医的临时外出人员,2025年1月1日前已入院病人按原比例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