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定点医院的设定需由医疗机构主动申请,经医保部门审核评估后签订服务协议,核心条件包括正式运营3个月以上、配备合规医师及医保管理系统、实现医保信息系统对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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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格: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专科医院等持有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均可申请,互联网医院需依托实体机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军队医院等特殊类型也纳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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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条件:医疗机构需满足运营时长、医师资质(至少1名注册医师)、医保管理制度(100张床位以上需设专职部门),且信息系统需与医保平台对接,支持直接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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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提交材料(如执业许可证、医保系统对接证明等)→医保部门受理并评估(含现场检查)→公示合格名单→签订协议。评估周期通常不超过3个月,整改后可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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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重点:医保部门综合考量区域医疗资源配置、基金收支、服务质量及患者需求,同时核查机构信用记录、价格政策执行情况等,确保合规性。
提示:医疗机构需提前完善内部管理及信息系统,动态关注地方医保政策调整,以提升申请效率。参保人员可通过医保官网查询定点医院名单及报销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