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迟交医保的维权途径可分为行政投诉和法律诉讼两种方式,具体操作如下:
一、行政投诉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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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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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可携带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社保缴费明细等材料,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如社保稽查中心)提交书面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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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无社保登记证的,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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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举报
- 拨打12333社保服务热线或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举报单位欠缴行为,社保部门将责令其限期补缴。
二、法律诉讼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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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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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补缴社保或赔偿因未缴社保导致的医疗费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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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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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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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拒绝履行仲裁裁决,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赔偿因未缴社保导致的医疗费用、医疗费用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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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同样为一年,但需先经过仲裁前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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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维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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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赔偿损失
若单位未缴社保导致医疗费用自费,可要求单位赔偿实际支出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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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其他劳动者维权
可与其他受影响的劳动者联合投诉或诉讼,提高维权效率。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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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收集 :保留好劳动合同、工资条、社保缴费记录等关键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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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1年,诉讼时效为3年,均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时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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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帮助 :建议咨询劳动仲裁机构或律师,获取专业指导。
通过以上途径,劳动者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追讨单位迟交医保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