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北京市医保缴费金额根据职工的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下限为3134元,上限为15669元。在职职工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为2%+3元,单位缴费比例为10%。
具体缴费情况
缴费基数:
- 最低缴费基数为3134元,适用于收入较低的职工。
- 最高缴费基数为15669元,适用于高收入职工。
个人与单位缴费比例:
- 个人缴费比例为2%+3元/月。
- 单位缴费比例为10%。
适用范围:
- 此标准适用于北京市所有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在职职工。
补充说明
医保缴费金额与职工的工资水平直接挂钩,缴费基数根据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确保公平合理。
如需进一步了解医保政策,可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访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