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社会保险政策,社保基数7600元是 省级社会平均工资的60% ,属于社保缴费下限标准。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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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定位
7600元作为缴费基数,意味着用人单位的缴费下限为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为300%。这一标准用于计算单位和个人的社会保险缴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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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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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需承担20%的社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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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需承担8%的社保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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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应用示例
若某职工月工资为4212元,低于7600元,则按7600元计算社保基数,个人缴纳金额为7600×8%=60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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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机制
社保基数每年7月调整一次,基于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调整后全年适用。
注意 :若职工月工资高于3000元但低于7600元,通常按实际工资缴费;若低于3000元,则按3000元作为缴费基数。建议职工关注单位每年7月的缴费基数确认通知,以了解准确缴费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