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单位缴纳的钱主要用于建立医保统筹基金,这笔资金并不直接划入个人账户,而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承担了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的医保报销费用,包括门诊统筹、住院费用报销等,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医疗需求。医保单位缴费还支持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即通过“大共济”和“小共济”方式,提升门诊保障水平,允许家庭成员之间共济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
具体用途
- 门诊统筹报销: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范围的门诊费用,可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比例报销。
- 住院费用报销:统筹基金支付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住院期间符合医保政策的医疗费用。
- 家庭共济使用: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的费用,实现家庭成员间的互助。
家庭共济功能
医保单位缴纳的资金间接支持了家庭共济功能。通过医保账户“家庭共济”政策,参保人员可将个人账户余额授权给家庭成员使用,用于支付其医疗费用。例如,家庭成员在定点药店购药或支付城乡居民医保费用时,可优先使用授权账户的资金。
注意事项
- 医保统筹基金的使用范围不包括非医保目录内的药品和项目。
- 家庭共济功能需绑定授权关系,并实名使用医保电子凭证进行结算。
- 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可跨年结转,不会清零,但门诊统筹的年度支付限额无法累计到下一年。
医保单位缴纳的资金通过统筹基金和家庭共济功能,为参保人员提供了全面的医疗保障,同时支持家庭成员间的互助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