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丘市社保基数13700元属于 地区统一标准值 ,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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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基数性质
社保基数是职工缴费和待遇计算的基础,通常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依据,但设有上下限。商丘市将13700元作为基准值,适用于符合条件参保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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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该数值可能对应于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 的 下限标准 ,即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未超过此数值时,按13700元作为缴费基数。若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此数值,则按实际工资与13700元的差额补足后作为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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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比例参考
根据商丘市社保政策,社保缴费比例通常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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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缴纳比例:2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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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纳比例:8%-16%
具体比例可能因政策调整而变化,建议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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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应用示例
若某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5000元,则其个人缴费基数为15000元(超过13700元后无需补足);若月平均工资为12000元,则按13700元缴费。
建议职工关注商丘市社保部门发布的 最新政策文件 ,以确认13700元在当前政策中的具体适用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