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医保政策,退休时医保缴费年限的规定如下:
一、基本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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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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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 :需累计缴纳满30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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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 :需累计缴纳满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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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缴费年限
- 在累计缴费年限内,实际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年限需满10年
二、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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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 部分城市对缴费年限有更高要求,例如朝阳市要求实际缴费满15年(不计算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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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年龄
- 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需同时满足缴费年限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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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与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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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随政策调整,例如2025年全省统一为5480元,补缴比例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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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年限越长,退休后养老金待遇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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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达标年限的补缴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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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补缴
- 若退休时未达最低年限,可按退休前最后一次缴费基数,以7.5%的补缴比例一次性补缴所差年限费用,补缴资金计入统筹基金,不计入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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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遇比例
- 缴费不足15年:按实际缴费年限比例享受医保待遇(10年≥80%、5年≥50%、不足5年=30%)。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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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 :居民医保需持续缴费,不享受终身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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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调整 :各地政策存在差异,建议退休前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以上信息综合自辽宁省医保局官方文件及权威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