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
根据农村合作医疗政策,镇卫生院的医保报销比例及细则如下:
一、门诊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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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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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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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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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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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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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门诊(如慢性病门诊)
- 镇卫生院无起付线,报销比例65%。
二、住院报销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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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标准
- 镇卫生院:500元/年(首次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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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比例分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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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10000元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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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18000元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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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01元以上 :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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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偿政策
- 60周岁以上老人、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化疗等特殊病种,补偿比例可达90%以上。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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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费用 :甲类药品全额报销,乙类药报销60%,超出部分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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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付线叠加 :若一个保险年度内多次住院,起付线标准逐次降低(如首次600元、第二次500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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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人员优惠 :60周岁以上退休职工门诊报销比例75%,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年。
以上政策综合了不同地区的实施细则,具体以当地最新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