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三门峡市2025年社保基数及个人所得税计算规则,社保基数为6300元时,每月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情况如下:
一、社保缴费基数与起征点
-
社保缴费基数 :6300元(单位与个人缴费比例通常为16%);
-
起征点 :每月5000元(2025年标准)。
二、每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每月应纳税所得额 = 社保基数 - 起征点
= 6300元 - 5000元
= 1300元 。
三、适用税率与税额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综合所得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1300元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如下:
级数 |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
1 | 不超过3000元 | 3 | 0 |
每月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300元 × 3% - 0
= 39元 。
四、注意事项
-
专项附加扣除 :若存在子女教育、住房贷款利息等专项附加扣除,可进一步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
社保缴费 :社保缴费(单位6300×16%≈1008元,个人6300×8%≈504元)与个税无关,需单独缴纳。
三门峡市社保基数6300元时,每月需缴纳 39元个人所得税 (不考虑专项附加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