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乙类医疗耗材医保报销比例已明确,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10%,医保基金支付其余部分。
1. 报销范围
乙类医疗耗材指未纳入医保目录但符合临床使用规范的耗材,如部分国产医用耗材。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使用此类耗材,可按规定享受报销。
2. 报销流程
参保人员需持医保卡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系统将自动扣除个人先行自付部分,剩余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未在定点医疗机构或未按规定流程结算的,可能无法享受报销。
3. 注意事项
- 自付比例固定:乙类耗材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10%,其余由医保支付。
- 定点机构要求:报销仅限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 政策适用时间:此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如需进一步了解报销政策或具体流程,可咨询当地医保部门或登录山西省医保局官网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