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社保政策,社保缴费基数与职工工资及全省平均工资挂钩,具体规则如下:
一、缴费基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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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限标准
缴费基数不得超过河南省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例如,若上年度全省平均工资为6000元,则上限为1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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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标准
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全省平均工资的60%。若职工工资低于该标准,则按60%计算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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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应用案例
若某职工月工资为12500元,而河南省上年度平均工资为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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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基数 = 8000元 × 300% = 2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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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12500元低于24000元但高于8000元×60%(4800元),因此该职工的缴费基数为1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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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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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调整
社保基数每年7月确定后,全年保持不变,次年7月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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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与基数的关系
若职工工资高于300%但低于600%,则按实际工资申报;若低于60%,按60%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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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工资数据无法确认时,以当地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三、河南省2024年数据参考
根据2024年河南省社保政策,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9584元,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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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上限为9584元 × 300% = 287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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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限为9584元 × 60% = 5750.4元。
若某职工月工资为12500元,明显高于2024年全省平均工资的300%,因此其缴费基数仍为12500元。
以上信息综合了河南省社保政策及2024年数据,确保与最新政策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