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职工医保缴费满十年后,若累计缴费年限达到男30年/女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且正在领取退休待遇,即可终身享受医保待遇;若未达年限,需一次性补缴或转居民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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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身待遇条件
男性需累计缴费满30年、女性满25年(含外地转入的视同缴费年限),且在重庆实际缴费至少满10年。退休后按月领取养老待遇时,自动享受职工医保退休待遇,无需继续缴费。 -
未达年限的补缴规则
退休时若缴费不足,可选择按单位上年度人均缴费基数一次性补缴差额年限,或转为居民医保。补缴后即可享受终身医保,否则需按居民医保标准参保。 -
医保中断处理
缴费期间中断的,需尽快由新单位接续参保或自行补缴,避免影响累计年限计算。退休前补足中断部分可计入总年限。
提示:退休前务必核对缴费记录,确保符合年限要求,避免影响医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