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医保确实有二次报销政策,覆盖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含新农合)参保人群,最高可报销10万元/年。职工医保二次报销由工会互助保障提供,每年缴费80元即可享受住院自付部分60%(省内)或50%(省外)的二次报销;城乡居民医保则对大病自付费用分段报销,最高比例达70%,起付线为1.1万元(普通居民)或0.55万元(困难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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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医保二次报销亮点
- 参保条件:16-60岁在职职工(含延迟退休人员),每年缴费80元,通过单位工会或自费参保。
- 报销范围:仅限住院费用,慢性病定期住院(如肿瘤化疗)也适用。
- 报销比例:省内60%、省外50%,累计不超过10万元/年。例如,省内住院自付8万元可再报4.8万元。
- 额外福利:困难职工可享每日100元住院津贴,因公出差者另有交通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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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含新农合)二次报销规则
- 起付线与分段报销:普通居民自付超1.1万元部分,1.1万-10万报60%、10万以上报70%;困难群体起付线0.55万元,报销比例更高。
- 封顶线:普通居民年累计40万元,困难群体不设上限。
- 材料要求:需提供医保结算单、费用明细、诊断证明等,出院后半年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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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职工医保二次报销需通过工会办理,城乡居民医保需在定点医院或医保局申请。
- 跨省就医需提前备案,否则报销比例可能降低。
- 门诊费用、非合规医疗项目(如自费药)不纳入二次报销。
提示:建议职工优先选择省内定点医院以获取更高报销比例,城乡居民参保人可关注当地医保局发布的年度政策调整。及时准备材料并按时申请,确保权益兑现。